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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华区环保审批
深圳市龙华区的环保审批(现多称为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”或“环评审批”)已纳入深圳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,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具体负责。以下是关于龙华区环保审批的系统性说明:
一、适用范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》,以下项目需办理环评审批:
1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/报告表的建设项目(如制造业、印刷、电镀、喷涂、餐饮、医疗等可能产生污染的行业);
2、豁免环评的项目(依据《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》执行)。
📌 提示:2021年起,深圳推行环评改革,部分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豁免管理。
二、审批流程(以报告表为例)
1、前期准备
确认项目是否属于环评管理范围(参考《深圳环评名录》);
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评文件。
2、线上申报
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→ 切换至“深圳市龙华区” → 搜索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”;
上传材料:环评报告、营业执照、场地证明、公众参与材料(如需)等。
3、技术审查
龙华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(报告书需公示+听证);
建设单位按意见修改报告。
4、审批决定
通过后核发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》;
承诺办结时限:报告表约7-15个工作日(告知承诺制可缩短至3个工作日)。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选址合规性:项目不得位于生态保护红线、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;
排污许可衔接:投产前需申领《排污许可证》(与环评联动);
验收要求:竣工后需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公示。
四、咨询与办理渠道
主管部门: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
地址: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
电话:0755-23336633(建议提前预约咨询)
线上平台:
广东政务服务网(全流程网办)
“i深圳”APP → 搜索“环评审批”
五、政策依据
1、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
2、《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(2023年版)》
3、生态环境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编制监督管理办法》
建议在申报前通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(http://meeb.sz.gov.cn/)查询最新政策或使用“智能客服”预审项目类别。若涉及特殊行业(如VOCs排放、危废处理),需额外符合地方管控要求。
🕐 2026-01-01 01:3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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